关于2017届《报到证》等就业派遣问题的说明
2017-09-21 11:09
1.离校领取报到证应注意什么?
(1)离校领取报到证流程怎样?
答:领取流程:毕业生返校时到各系部签领本人《报到证》→核对报到证信息→持《报到证》到报到单位报到并办理档案托管和落户手续 (如报到证上信息有误,马上到招就处核实)
(2)不回生源地工作,能不去报到吗?
答:不能。学院根据派遣方案寄发毕业生档案,报到单位依据《报到证》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档案及户口。所以即使是回生源地人事局,同学们也务必报到并办理档案托管和落户手续。具体报到流程请阅读学院官网办事程序。(2017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http://jypt.gdsdxy.cn/index.php?act=show&id=1265)
(3)报到证丢了,怎么办?
答:在报到期限内,毕业生如遗失报到证,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报告,由学校向中心申请补发报到证;超过报到期限,毕业生如遗失报到证,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(见资源下载),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后由学生本人到中心办理,中心核实相关情况后出具报到证信息证明,不再补发报到证。
2.问:哪些同学可以领到第一批《就业报到证》?
答:2017年6月10日前取得毕业资格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应届毕业生,不包括以下情况的学生:没有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、国内全日制升学的学生、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、港澳台生、外籍生源和在校期间移民学生。(请同学及时查询成绩与学分确认是否可正常获得《毕业证》)
3.问:6月10号以后交接收函的学生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新《报到证》?
答:6月10日-29日上交接收函、或需要更改报到证、取消暂缓的学生,在6月30日之前领取《报到证》。
4:落实了新的单位,还能改报到证吗?
答:已经领到报到证的同学如落实了新的正式接收单位,可以改派。改派时间为二年。具体办理流程请看学院官网就业平台办事程序指南。( 关于做好我校毕业生网上调整改派服务工作的通知 http://jypt.gdsdxy.cn/index.php?act=show&id=11220)
5.问未能在6月取得毕业资格,领取《报到证》怎么办?
答:延期毕业学生不办理暂缓就业,也不领取《报到证》,取得毕业资格后,凭《毕业证》到天河校区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派遣,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学生申请后,每两个月去一次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延期毕业学生《报到证》。
6.如何取消暂缓就业、申请派遣并领取《报到证》?
答:取消改派分两个时间段,一个时间段由学院代办,另外一个时间段由学生本人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。具体事宜如下:
申请取消时间 |
所需材料 |
申请地点 |
领取时间 |
领取地点 |
备注 |
2017年7月10日前 |
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和接收函(或者本人取消暂缓申请) |
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|
2017年7月12日 |
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|
学院统一办理取消暂缓 |
2017年7月15日—2019年6月30日工作日 |
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和接收函(派遣回生源地不需要接收函) |
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(农林下路72号) |
现场签发 |
省高校就业中心(农林下路72号) |
学生本人自行办理取消暂缓 |
7.问: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取消暂缓是否可委托他人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代办?
答:可以。请受托人带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书、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8.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去向信息?
答:毕业生毕业后,档案由学校学生处根据派遣信息转递档案。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处提供的方式查询档案接收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交寄单号等相关信息。
毕业生应及时向档案接收单位了解本人档案的情况,并确认档案材料是否齐备,也可在9月后登陆就业平台档案查询查询档案去向。(链接:http://jypt.gdsdxy.cn/index.php?act=list&task=graduates )
9.可纳入就业方案、即能把报到证、户口、档案都转到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都有哪些?
答:可纳入就业派遣的有效单位接收证明(下称“接收函”)即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或企业同意录用并解决户口、档案等人事关系的证明,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:
(1)各地市(县、区)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(函)(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就业单位除外。如图:
(2)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(函);
毕业生到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粤单位就业,须得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,取得省人社厅的入户指标,方可列入省直及中央驻粤就业方案派遣,其中专科毕业生要取得《广东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接收特殊需要人员接收函》才能制定就业方案。如图:
(3)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(函)(外省学生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单位除外);
(4)公务员录用通知书;
(5)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(省直属单位须参照本问答的第2点)。